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县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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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定远县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方生产线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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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严桥乡定远县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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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定远县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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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柏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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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技改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严桥乡定远县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内(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7 °39′14.519″,纬度32°28′4.103″),项目占地面积1636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项目技改完成后,全厂共设置两条生产线,实现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和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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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物料输送储存粉尘 项目技改完成后,设置一条年产30万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0万立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线(2#生产线),生产线设置在密闭厂房内,1#生产线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8%)+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线设置一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8%)+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投料搅拌粉尘 项目技改完成后共有2条生产线,分别为一条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0万方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线,两条生产线配套分别设置一台搅拌主机,两条生产线分别一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8%)+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的废气经引风系统分别引至1#线(DA001)、2#线(DA002)排气筒排放。 ③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研磨粉尘 建筑垃圾加工共设置两条生产线,两条生产线破碎、筛分、研磨工序均在同一个生产车间进行,每条生产线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8%),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两条生产线两股废气经引风机引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环境防护距离为厂区边界外84.92m,本次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按85m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执行。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环保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有搅拌工作区地面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搅拌工作区地面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厂区设置的集水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技改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选取安装低噪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厂房封闭式生产隔声、风机消声等经降噪措施后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技改项目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不明显,技改项目厂区设备噪声预测值到厂区东北侧严桥村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运输道路避让严桥村敏感点,优化道路走向,距离严桥村约140m,道路运输对严桥村噪声影响预测值为57.4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除尘器产生除尘灰回收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外售至砖瓦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拣、破碎分选废塑料、废钢铁经分类、统一收集后通过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袋装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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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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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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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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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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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定远县政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2161633 |
| 传真: |
0550-2161955 |
通讯地址: |
县行政服务大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