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1500吨胶带海绵贴合项目 |
| 建设单位 |
射阳铜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建设地址 |
射阳县海通镇工业集中区海港路北侧(射阳海润丽玉制品有限公司内)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射阳海润丽玉制品有限公司闲置的土地和厂房,占地面积为7538.3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包覆机、贴合机等设备,年产1500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1500吨胶带海绵贴合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1500吨胶带海绵贴合的产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注塑废气、涂胶烘烤、热压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1#、2#排气筒排放;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生产,保证收集效率,以1#厂房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射阳县海通镇通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双面胶纸、海绵及针刺布边角料、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双面胶纸、海绵及针刺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固废暂存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10万平方米塑钢门窗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苏宏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设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海河镇工业园区3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江苏欧莱菲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4#厂房及部分办公楼,占地面积为4272平方米,购置数控切割锯床、钻铣床、塑料门窗四位焊接机等设备,建设年产20万平方米铝合金门窗、10万平方米塑钢门窗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焊接、封胶固化废气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6米高1#排气筒排放;2#厂房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密闭生产,以2#厂房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射阳县海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纸管、布袋收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废纸管、布袋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3000吨钢结构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
射阳县洪强金属结构制造厂 |
| 建设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高新科技创业园北三环路南侧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射阳县合德镇高新科技创业园北三环路南侧盐城市亨通机床厂内的两栋厂房(1#厂房、3#厂房),其中1#厂房占地面积为1650平方米,3#厂房占地面积为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5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矫正机、电焊机等设备,建设年加工3000吨钢结构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本项目抛丸废气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排放;2#厂房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密闭生产,以2#厂房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射阳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气治理收尘等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固废暂存间。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82396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