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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安徽隆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4-04-26 10:18 浏览次数:143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5-02 10:18
  • 地区:安徽 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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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安徽隆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详情介绍
索引号: 003094954/202404-00021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键词: 批前公示
内容概述:
批前公示- 《安徽隆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4-04-25 10: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隆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隆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隆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隆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中基大道

环评机构: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65亩,其中废铝回收占地45亩,依托现有3#厂房建设4条废铝回收线;车辆拆解占地20亩,新建1#厂房、2#厂房,用于建设燃油车辆拆解生产线、新能源车辆拆解生产线,购置废铝回收打包设备、拆解预处理平台、自动化拆解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回收废铝100000吨、年拆解车辆10000辆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项目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与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预处理废水接管网进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巴河,汇入王引河。

②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收集和贮存废气、制冷剂回收废气、切割及打包粉尘、拆解粉尘、破碎、分选粉尘和汽车尾气。

车间封闭、废油液密闭抽取,危险废物贮存点封闭、管道负压收集,废油液收集和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气体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及打包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铝加工车间封闭,废铝破碎机、废铝分选机密闭,破碎、分选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制冷剂回收废气采取使用专用工具回收、密封储存管理、非工作时间作业区域局部通风等措施处理。

拆解粉尘采取车间阻隔、定期清理地面的措施处理。

汽车尾气采取加强管理,厂区绿化的措施处理。

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安全气囊引爆器、等离子切割机、废铝破碎机、废铝分选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要求安全气囊引爆器设置安全气囊引爆室,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燃料油、废油液、废制冷剂、废滤清器、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器、废电容器、废电气开关、废电池压滤渣和放电槽废液、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和污泥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选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其他不可利用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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