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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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1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关于陇西宇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农膜编织袋加工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定环陇发[2024]46号 |
2024.4.22 |
陇西宇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农膜编织袋加工再生资源建设项目 |
陇西宇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2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关于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二期(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定环陇发[2024]48号 |
2024.4.22 |
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二期(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3 |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关于陇西县农科投云田镇大咸河二十里铺上段砂石料代加工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定环陇发[2024]47号 |
2024.4.22 |
陇西县农科投云田镇大咸河二十里铺上段砂石料代加工点建设项目 |
陇西宏昌瑞祥商贸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公告期: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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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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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 联系电话:0932-6622721(传真)邮箱:lxxhbjhp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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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13楼 邮编:74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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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下载
定环陇发〔2024〕46号关于陇西宇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农膜编织袋加工再生资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下载
定环陇发〔2024〕47号关于陇西县农科投云田镇大咸河二十里铺上段砂石料代加工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下载
定环陇发〔2024〕48号关于陇西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材资源综合服务项目二期(砂石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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