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湘西鑫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高新区大坡一期后排1栋,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现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
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湘西鑫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周辉
联系方式:15174369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