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新风西路223号101
GZ2024DG200998
元/月/总面积
2448.83 ㎡
2024-04-22
5 年
其他
废品回收站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价格说明 | 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6% |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5号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支付。 |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 标的所在地址 | 东莞市石碣镇石碣新风西路223号101 | 标的所在区域 | 其他 |
| 出租类别 | 土地 | 出租用途 | 废品回收站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2448.83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 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4-30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
| 挂牌信息 |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09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看样事项 | 公告期内看样,联系方式: 叶志杨 13662889255 |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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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委托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成交首年月租金的48%,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 如该成交方未能按公告规定签署交易合同,则委托方取消其成交方资格,该成交方视为违约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出租方所有。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项目成交后,若因不可抗力情况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交易终止的,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6.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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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40000.00 元。 |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0204357360595,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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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如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3)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租赁保证金和首月租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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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需含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内容,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变更经营范围的,则该项不予认可);(2)截止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当天成立时间满1年、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变更注册资本的,则该项不予认可);(3)原承租方豁免。 3.意向承租方无违法或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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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 17 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时限不超过交易合同签订截止期限)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委托方(二选一,公告中明确)(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所有。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企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失信记录: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页截图。 (5)、《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2.原承租方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没有违法或失信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页截图; (3)《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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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1. 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模板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我方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并保证租金及时支付和无欠缴。 2. 我方在承租时已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使用租赁物时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在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及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我方已通过实地勘查、出租方信息披露以及向国资、国土、城建等部门核实,全面了解本合同项下物业的物理现状、法律现状及历史背景,我方对此事实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表示认可,并确认愿意按现状承租物业。我方承诺:谨遵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租赁合同效力不持任何异议,我方保证不以租赁合同效力问题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以此要求出租方赔偿、补偿损失。我方确认本条款为不可撤销条款,不因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而失效。 3. 若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出租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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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东莞市广盈服务有限公司 |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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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信息 | |||
|---|---|---|---|
| 联系人 | 彭小姐、方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89160942、89160799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查看附件信息 |
|---|---|
| 承诺书 | 查看附件信息 |
| 租赁合同 | 查看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