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江苏广新重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异型钢制品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
| 索引号 | MB1C05349/2024-00015 | 分类 | 高新区环评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4-04-19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苏广新重工有限公司报送的《江苏广新重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异型钢制品项目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4498166(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特种异型钢制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陆庄路188号 |
| 建设单位 |
江苏广新重工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安普安全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次项目利用已建厂房实施项目的技改及扩建,为喷涂工序的环保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及轻钢、桥梁、船舶构件产品进行扩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产生的颗粒物、喷涂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切割粉尘自然沉降+水槽吸收,未吸收部分经吸臂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加软帘收集,收集后烟尘进入3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6)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住宅钢构件、轻钢构件及其他钢构件喷漆房涂装废气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CO催化燃烧”出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桥梁、船舶喷漆房涂装废气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干式过滤+旋转式吸附(沸石分子筛)+RTO”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切割、焊接、抛丸工序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的排放限值;喷涂工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涂工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废水排放执行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机械设备,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金属废屑、废焊渣、收集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处置; 危险废物:废沸石、漆渣、废过滤料、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漆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19日
江苏广新重工年产6万吨特种异型钢制品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