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3号光达制造智慧谷C区9栋101室,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10m2,建筑面积1110m2。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封装胶膜、晶圆封装胶膜加工生产,年生产电子封装胶膜703万卷,晶圆封装胶膜983万卷。
本项目租用1栋厂房的1楼部分作为生产车间使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东莞市德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13477号。
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申请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BMA1119E001W,有效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8年12月12日。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06月14日,于2023年12月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1、测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测试过程中会对产品进行烘烤,该过程会使产品中的水性胶水挥发物质得到挥发,会产生极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NMHC。项目对测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加强车间管理措施,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2、混合、涂布、贴合、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使用的水性胶水(稀释后)在混合、涂布、贴合、烘干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份为NMHC。项目将混合、涂布、贴合、烘干产生的NMHC统一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排放筒编号:DA001)。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涂布机、分切机、搅拌机、空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之间。该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次品。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东莞市彩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水性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抹布。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东莞市绿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与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 序 号 |
贮存场所(设施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位置 |
占地 面积 m2 |
贮存 方式 |
贮存 能力 |
贮存周期 |
| 1 |
危废储 存间 |
废水性胶水桶 |
HW49 |
900-041-49 |
危废储 存间 |
4.25 |
桶装 |
0.3t |
3个月 |
| 2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袋装 |
2.5951t |
半年 |
|||
| 3 |
废抹布 |
HW49 |
900-041-49 |
袋装 |
0.335t |
1个月 |
(五)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需开展电磁辐射影响评价。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1日,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81.8%~85.8%,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工况稳定,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根据《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13477号),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取85%。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实际处理效率约为86.8%,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意见中废气治理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依据《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污水、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20240102004),根据监测结果可知: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
混合、涂布、贴合、烘干工序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广东鸿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 “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符合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