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城矿废钢加工配送中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梧州城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工业园区星泰路22号第1幢
联系人:陈鹏宇
联系方式:wccklaw2020@163.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表、专家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https://pan.**.com/s/1t3m1J0XKqr-ixRIawR2NCg?pwd=52e4 提取码:52e4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