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26142/202404-00080 |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发布机构: | 繁昌区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 ||
| 名 称: |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増镀锌抛丸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増镀锌抛丸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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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新増镀锌抛丸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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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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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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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
安徽优环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4.8-2024.4.12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银河大道8号,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30万元,在原有厂房进行生产,新增2台抛丸机及环保设施,不新增产能。(发改告知﹝2024﹞38号,项目代码:2402-340222-04-02-28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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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强化噪声管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以及强化生产管理等降噪措施,使得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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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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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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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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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7864211 |
| 通讯地址 |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邮编 |
24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