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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唐马园种畜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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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唐马园种畜场资产处置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26号)文件要求,东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东方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唐马园种畜场资产划转至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现我局正在受理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唐马园种畜场宗地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东方市大田镇225国道旁北侧,土地确权面积为3800783.60平方米(合5701.1754亩)。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塘马园村村民委员会、新宁坡村村民委员会、市农科所公路,南至公路,西至水沟、那等村村民委员会、小岭村村民委员会、国有水库、塘马园村村民委员会,北至俄龙村村民委员会,坐标详见宗地图。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给予该宗地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