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4-16
| 项目名称 | 荥阳市宏盛达塑业厂塑料制品加工车间 |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高山镇穆沟村大西组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00 |
| 建设单位 | 荥阳市宏盛达塑业厂 | 法定代表人 | 雷继虹 |
| 联系人 | 雷继虹 | 联系电话 | 158****4838/158****333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5-1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 建设规模:年生产塑料制品加工100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如厕水,生活废水等直接通过下水管道排放至存储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产生的废水采取由环保设备水处理气浮机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循环池循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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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弃材料收集后将作为废旧物资出售给有资质的物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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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相对低噪声的优质设备;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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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荥阳市宏盛达塑业厂 雷继虹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荥阳市宏盛达塑业厂, 雷继虹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4101820000005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