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腰古片区)(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腰古片区)(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进行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年产成品废钢50万吨,已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二期工程年产成品废钢250万吨,二期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0625%。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罗 工 联系电话:13927152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