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宜药印务(江苏)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医药包装华东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京口经济开发区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二期9号10号厂房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购置喷码机、印刷机、全自动清废模切机、高速折叠糊盒机及配套设备39余台(套),建设医药包装智能生产线3条,建成后年产药品包装折叠纸盒7.3亿个、药品包装折叠盒片1亿个、说明书2亿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谏壁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排放限值。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码、印刷和设备清洗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表3排放限值,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纸边角料、废烫金纸、废CTP版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油墨包装桶、设备清洗废液、废抹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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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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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88968102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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