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关于2024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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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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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PET再生聚酯瓶与500吨PE再生瓶盖粉碎清洗项目 |
磐安县金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磐安县冷水镇朱坞坑工业区4号 |
项目属于新建性质,拟购置开包机、破碎机等设备,形成年产6万吨PET再生聚酯瓶与500吨PE再生瓶盖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纳管排放。 2、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引风机引至8m 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运转设备,设备选型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震措施。 4、固废: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84665235 传真:0579-84665510
通讯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