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华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LNG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具体验收的工程内容包括:焦炉气净化工序、甲烷化深冷液化工序、冷剂罐区、制冷站工序、深冷压缩工序等,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脱苯解吸气
脱苯解吸气送河北半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化硫铵前焦炉煤气管道,经过硫铵工段+洗脱苯+真空碳酸钾脱硫工序,处理后的净煤气返回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煤气管网回用。
(2)甲烷化冷凝水闪蒸气
甲烷化冷凝水闪蒸气经管道送BOG装置回收处理,再经换热+预冷返回冷箱液化回用。
(3)LNG储罐及装车废气
LNG储罐及装车废气管道送BOG装置回收处理,再经“换热+预冷”返回冷箱液化回用。
(4)富氮尾气、提氢解吸气
富氮尾气和提氢解吸气均外售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车间外和厂区内任意点位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苯、氨、硫化氢及氰化氢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863-2018)表2炼焦炉炉顶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6)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除雾除油冲洗废水、压缩含油废水、脱油脱萘冲洗废水排入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焦化工艺中焦油氨水分离设施处理;甲烷化冷凝水经闪蒸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做补水;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至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回用水处理站处理;除氧器排污水、液化再生废水、液化深冷干燥排污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排至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均不外排地表水体。
(7)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加热装置、转换装置、压缩机、风机、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8)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本项目危险废物压缩机润滑液、废脱油脱萘剂、粗脱硫剂、废脱苯吸附剂、废铁钼加氢催化剂、废钴钼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超精净化剂、废甲烷催化剂、废脱汞剂、废油桶、废包装材料采用专用的密闭容器盛装,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脱水吸附剂、提氢废吸附剂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进一步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新建、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12891045
特此公示。
华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