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无极县祥和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年产10000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6500190
电子邮箱:huanping2019@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千山东路18号
邮编:052460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无极县祥和生物质燃料加工厂建设年产10000吨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南苏村果王线西侧
3、建设单位名称:无极县祥和生物质燃料加工厂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木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南苏村果王线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38 7'53.330 N,114 49'43.400 E。本项目东侧为果王线(006县道路);南侧和北侧均为闲置厂房;西侧为农田。项目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3.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库房等,购置破碎机、上料机、绞龙输送机、生物质颗粒机、输送带(配套筛分网)、成品料仓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吨生物质成型燃料。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环保防渗厕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转运产生的粉尘废气和破碎、上料、造粒、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破碎、上料、造粒、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的治理措施,其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车、转运产生的颗粒物及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外购木屑、锯末由物料吸尘车运输进厂,物料破碎后由物料吸尘车通过吸料管道将破碎料吸入物料吸尘车料仓内转运,减少物料转运产生的粉尘。同时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风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布袋除尘器维修产生的废布袋、磁选产生的废铁质金属;生产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废铁质金属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