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三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三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寮步镇黄沙河西路36号2栋301室(东经113°50′22. 848″,北纬23°0′46. 368″) 。项目主要从事PU鞋底的加工生产,年产PU鞋底50万双。
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委托广东绿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三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2703号),于2023年12月4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546CNX19001X)。
我公司现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三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勇;
联系电话:13929248078;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黄沙河西路36号2栋301室;
邮编:5234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废气污染源
1.有机废气源
(1)灌注成型、烘烤工序有机废气
1)非甲烷总烃
项目在灌注成型过程需要对PU料进行高温加热,加热温度为100℃左右,低于PU料的分解温度280℃,同时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400~800℃,因此,加工过程PU料不会分解出单体,也不会产生二噁英,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目拟将灌注成型、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73mg/m3、排放速率为0.02kg/h;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三者较严值要求。。
2)臭气浓度
项目灌注成型、烘烤工序中除了非甲烷总烃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非甲烷总烃一并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1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污染源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1.灌注成型工序冷却水
项目灌注成型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排放要求,且东莞市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目前有剩余的处理量可接纳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雨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将加工设备设置在标准车间内、合理布局、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排放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和废空压机油罐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较少等。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建设单位:东莞市三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