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73吨已拆除废旧锅炉钢管转让(预估重量73吨,吨单价2500元)( 富泰热力公司)(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0718)
挂牌价 2,500 元/吨
保证金 50,000元
存放地 呼和浩特市光明热源厂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2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4-08 17:00:00
| 项目名称 |
约73吨已拆除废旧锅炉钢管转让(预估重量73吨,吨单价2500元)( 富泰热力公司) |
项目编号 |
N0109WZ24019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2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08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评估价/价格(元) |
| 1 |
约73吨已拆除废旧锅炉钢管转让(预估重量73吨,吨单价2500元) |
以勘验为准 |
约73 |
吨 |
2500元/吨 |
| 合计 |
182500 |
|
| 存放地 |
呼和浩特市光明热源厂 |
| 标的现状 |
堆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825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11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鑫方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2500.00元/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947215013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心”)按申请书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3、我方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产权交易市场规定及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3年第七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呼富泰热力会纪【2023】2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特别 告知 |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预估重量73吨,最终以提货时称重过磅为准。 2、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 4、使用转让方厂区地泵就近称重。 5、最终成交的吨单价,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6、中心根据每吨成交价×(预估重量+10吨)×5%^预收受让方服务费,最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割吨数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服务费账户。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必须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竞价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竞价保证金。 3、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理论推算重量,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成交后的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10吨)×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结算。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价款账户。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按照实际交割吨数进行结算)。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接到中心《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称重过磅、装卸、运输、清理现场等工作及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交接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的指挥。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7、资产交接完毕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确认交接数量等相关信息,提交中心,以进行最终结算。 8、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勘验地点:呼市光明热源厂 勘验联系人:闫先生:15947215013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3-28 09:00:00 至 2024-04-08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4-0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竞价保证金及受让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竞价保证金、受让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拆除工作及现场清理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履行标的交割的相关工作,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3-28 09:00:00-2024-04-0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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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修先生 |
| 咨询电话 |
1858609592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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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赵女士18586098121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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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www.ejy365.com/info/ejy14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