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吉县西苕溪流域左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西苕溪流域左岸(苕秀路至绕城北线)段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 |
| 建设单位 | 浙江安吉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红 |
| 联系人 | 卢姣姣 | 联系电话 | 157****493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48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1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在安吉县递铺街道实施西苕溪流域左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苕秀路至绕城北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护岸工程4千米、生态步道工程6.6千米,增设景观生态隔离带227500平方米,新建驿站约300平方米、停车场约1400平方米,同步实施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0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约3亩。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采用土工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同时采取洒水及一些防风措施,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抛洒,车辆进出施工区前应清理轮胎和车身泥土。对运输车辆限重、限速,并安排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在干燥大风季节施工时,应视需要对敏感路段增加清扫次数或洒水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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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抑尘或进行周边绿化,不排入周边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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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方,减少弃土量,弃方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填埋。对于废钢筋、废木材、玻璃、塑料等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集中填埋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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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环保措施,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同时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地块中间位置。尽量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在居民正常的休息时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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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改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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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浙江安吉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姚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浙江安吉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姚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330523000000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