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分局关于2024年3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4-03-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6011331
传 真:0418-6011331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510室(清河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12300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书、表(电子版) |
| 1 |
阜新一通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固废资源循环再生建设项目 |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产业基地 |
阜新一通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3.26 |
阜新一通达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固废资源循环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