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稀土深加工综合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四川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稀土深加工综合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2. 建设单位: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3.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4. 建设性质:新建
5. 建设内容:本工程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7000m3/d,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两期实施。根据园区稀土企业规划情况,计划一期建设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3500m3/d以及全部的公用工程;二期建设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规模为3500m3/d。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项目设计主要采用MVR蒸发工艺处理高盐废水,废水排放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2 标准限值,铅、镉、铬、六价铬、砷等污染物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物执行《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190-93)一级排放标准;厂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安宁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网址:https://pan.**.com/s/1JK9MxnfTtMgvm9ynEcQvxg 提取码: u4mx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85325801
联系人:张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建设单位: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83363516
Email:194374228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5325801
Email:81078838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川冕稀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