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3年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白杨沟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00 |
|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 | 法定代表人 | 阿衣提汗﹒吾拉孜汗 |
| 联系人 | 阿合买提 | 联系电话 | 182****900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6-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采购4座太空舱式民宿,1座40㎡集成式玻璃房屋及相关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废弃直接通过消耗更多能源并产生更多排放物排放至影响回收的可持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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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通过集中管道收集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吸污车运输排放至污水处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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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使用的油类渗漏进入地下水中或市政下水道。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治污染水源,厕所需设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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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注意环境卫生,施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倾倒至围墙内的指定堆放点,不得在围墙外堆放或随意倾倒,最后交环保部门集中处理。对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定点堆放,分类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木材,塑料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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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 阿衣提汗﹒吾拉孜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 阿衣提汗﹒吾拉孜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6501210000000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