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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08:47 浏览次数:76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3-24 08:47
  • 地区:浙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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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详情介绍
索引号: 11330424002556213T/2024-77334 成文日期: 2024-03-18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监管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有效性:
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08:43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浙江鹏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高精密数控机床直线导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20号

2024年3月13日

嘉环盐建〔2024〕20号 鹏银.pdf

2

关于新德欣不锈钢(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不锈钢高铁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4〕21号

2024年3月14日

嘉环盐建〔2024〕21号 新德欣.pdf

公告期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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