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寮步分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寮步分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泉塘社区中星街2号(东经113°51′55.055″,北纬22°58′45.436″),项目年产结构粘接剂200吨,导热粘接剂200吨。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委托东莞市德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寮步分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3〕13441号);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4UJ3TT5A001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寮步分公司;
联系人:邬全生;
联系电话:1365032126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泉塘社区中星街2号;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
(1)筛分、投料、搅拌、分散、抽真空、出料、打样工序
项目筛分、投料、搅拌、分散、抽真空、出料、打样工序所用的原辅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NMHC;项目在添加固体粉料以及筛分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将筛分、投料、搅拌、分散、抽真空、出料、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NMHC和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高度为18米。有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B.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 h 平均浓度值)要求。
2、废水污染源
(1)生活污水
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黄沙河。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较严值后。
(2)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水喷淋废水
项目水喷淋装置在处理有机废气过程中会产生水喷淋用水,在处理有机废气时会吸收少量有机废气,需定期更换,更换后的水喷淋废水经一套零星废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零星废水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袋等,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氧化铝包装袋、废二氧化硅包装袋、废碳酸钙包装袋、废色粉包装袋、废阻燃剂包装袋;项目水喷淋处理粉尘的过程中会产生沉渣,经收集后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区后定期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蓖麻油桶、废改性蓖麻油桶、废聚氨酯预聚体桶、废纯环氧树脂桶、废机油桶、干胶皮和废胶、废抹布、废机油、废过滤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