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11.3KWp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1000 |
| 建设单位 |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戈 |
| 联系人 | 石拥军 | 联系电话 | 138****8155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5.75 | 环保投资(万元) | 1.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10-2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鹤壁鹤淇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41MWp,建设地点为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推荐采用分块发电、就地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本工程电池组件选用405Wp单晶硅电池组件。通过对逆变器进行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本工程拟选用国内一线品牌的组串式逆变器。本工程的总系统效率约为89%,首年年发电量1273928千瓦时,前五年发电量6281088千瓦时,25年总发电量约为2931.1162万千瓦时。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措施后通过施工专用管道排放至厂区污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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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检修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旧导线、设备均为可再生资源不得随意丢弃,应与有关厂家联系进行回收。所有固废应及时收集,放置在指定地点,定期清运及处理,避免在厂区长时间堆存引起二次污染。对施工阶段生活卫生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当地环卫部门的各种规定生活废弃物要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在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池及施工垃圾池,垃圾分类堆放,集中的垃圾经处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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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李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李戈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4106220000002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