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产处置 » 废旧物资 » 2024ZH08002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文件

2024ZH08002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03-11 10:52 浏览次数:111
  • 类别: 废旧物资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3-14 10:52
  • 地区:福建 南平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2024ZH08002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文件 详情介绍
2024ZH08002 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03-04 10:47

1.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

2.出售品种:废白卡纸、纸箱、纸筒、废铁皮等(详见报价表,附件一)。

3.主要要求:

3.1竞标人中标后,需向建瓯水仙缴纳伍仟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3.2每次废旧物资出售,应由招标人跟车过磅清点开具过磅单并签名后,方可将废品运出;

3.3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前来收取废旧物资时,中标人必须在两天内将废旧物资收购并运输出厂,若逾期未收购,而影响招标人生产或上级检查或卫生大扫除,则招标人有权罚款壹千元;若超过拾天未收购,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

3.4中标人对印有招标人注册商标的报废包装物,应在招标人派员监督下进行销毁,不得卖给制假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4.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5.付款方式:每次收购,应由经办人跟车过磅清点开具过磅单并签名后,方可将废品运出,中标人凭磅单及综合办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废品运出两天内转帐至公司帐户。

6.报价规定: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7.评标办法:

7.1以投标报价最高者中标为评标办法。

7.2本次招标按投标报价排序递补中标候选人的。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由报价排序递补中标候选人。

8.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8.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6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8.2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8.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6日10时30分,逾期招标人有权拒收。

8.2.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的,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收件人:祝丽芳,联系方式:18159967676,电话:0599-3728185。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预交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汇款电子回单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9.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93010100100078932),汇款回单请附在密封的招标文件内。

9.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9.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退还。

9.5中标人预交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交齐。不能按时履约,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
9.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9.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9.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9.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0.现场踏勘:投标人需在投标前与招标人对接,对项目内容进行实地踏勘,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若未与投标人联系对接,视为自行踏勘并已明确项目内容和工作要求。

11.投标文件要求:

11.1投标文件分成二部分,必须密封装订并写明投标单位和投标项目。

11.2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收购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回单。

11.3第二部分为商务文件,包括《建瓯水仙公司2024年度废旧物资出售报价表》。

11.4以上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收购人签名。

1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3.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0599-3728185(综合办) 18159967676 祝女士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4年3月4日

推荐资产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