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科深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科深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盛景路1号1001室。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1680m2,建筑面积1680m2。项目主要从事电感的加工生产,一期年加工生产电感1500万个。
建设单位曾于2024年1月委托广东信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科深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235号)和2024年2月18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5591667739001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科深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培栋;
联系电话:1375132972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盛景路1号1001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非甲烷总烃
浸锡、烘烤工序:项目浸锡、烘烤过程中由于无铅免洗助焊剂中有机溶剂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点胶、烘烤工序:项目点胶、烘烤过程中由于环氧粘合剂中有机化合物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镭雕工序:项目镭雕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印字、烘烤工序:项目产品使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字、烘烤的过程中,由于水性油墨中的有机化合物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NMHC、总VOCs。
(2)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产品浸锡、烘烤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将浸锡、印字、点胶、烘烤、镭雕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印字、烘烤工序有组织排放的总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同时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
项目浸锡、烘烤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镭雕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两级(新扩改建)要求。
2、水污染源
(1)喷淋塔用水
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小锡炉、回流焊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0dB(A)。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2)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
(3)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 6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碎屑及捞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均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原料桶、废抹布、废空压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科深电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