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增项设施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苘湖村南侧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0 |
| 建设单位 | 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高传过 |
| 联系人 | 陈长星 | 联系电话 | 189****33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4-05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建日处理12立方米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年处理能力3600立方米,充分满足园区内工作时间生活污水排放量。处理后的水用于园区绿化用水使用。处理出水水质稳定,污泥产量少并易于处理,厂区占地面积少,地面构筑物少,易于完成自动控制,管理操作简单。经该设备处理的污水,废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采取通过管道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自流排放至收集水箱待作绿化用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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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高传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连云港恒安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高传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320707000000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