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州发改环资〔2024)80号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湘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 暂存场所(年转收运贮存5000吨)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湘西鑫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和湘西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报来的《关于 核准湘西鑫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湘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 中收集转运暂存场所(年转收运贮存5000吨)建设项目的请示》 以及项目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核准事项批复 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 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湘西自治州人民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州政发〔2017〕13号) 第九条等规定,本项目由州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湘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场所(年转 收运贮存5000吨)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鼓励类政策。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 反馈市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函》 (湘环办函〔2023〕56号)、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的复函》、湘西自治州政府投资项目 评审中心《关于的评 审意见》(州政评〔2024)4号)。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名称:湘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场 所(年转收运贮存5000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402-433100-04-01-352686。 2、建设实施单位:湘西鑫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高新区大坡一期 后排1栋和2栋标准厂房。 4、建设工期:自建设开工之日起4个月。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湘西高新区现有厂房1200平 方米,新建危废暂存车间,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2- 6、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0万元,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30万元,预备费3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7、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 手续。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 实到位,在开工前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文件。要加强施工、运营 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8、请你公司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 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 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 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 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9、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 按照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暂停项目实施,我委将根据 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10、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 件自动失效。 专此批复。 湘西自治州发思和改革雾污 0103 2024年36首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印发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