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新乐市安璇再生资源制品厂PE、PVC、PP塑料颗粒及PVC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5190273
传真:0311-85190090
通讯地址:新乐市南环路16号(高速路口西侧)新乐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050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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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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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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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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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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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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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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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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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安璇再生资源制品厂PE、PVC、PP塑料颗粒及PVC切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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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安璇再生资源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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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杜固镇南贾庄村安承公路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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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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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6日-2024年03月07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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