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透视帖、即时贴、冷裱膜生产线更新和新增水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详情介绍
| 项目名称 |
单向透视帖、即时贴、冷裱膜生产线更新和新增水白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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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
|---|---|---|---|
| 建设性质 |
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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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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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版本: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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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2223-加工纸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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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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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污染影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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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性质 |
非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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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三角镇高平村进源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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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市三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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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文号 |
中(角)环建表〔2022〕0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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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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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442000686437062200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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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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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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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广东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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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MA511TL7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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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单位 |
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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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68643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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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监测单位 |
广东汉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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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2000MA511TL7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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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时间 |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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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时工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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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试起始时间 |
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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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结束时间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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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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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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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及载体 |
网站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7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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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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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三级化粪池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尾水达标排放到洪奇沥水道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RTO蓄热式焚化炉 | (1)印刷及烘干工序废气中的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涂布及烘干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3)投料、分散、分装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4)RTO蓄热式焚化炉燃天然气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后其它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5)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 已建设 | (1)印刷及烘干工序废气中的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涂布及烘干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3)投料、分散、分装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4)RTO蓄热式焚化炉燃天然气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997年后其它炉窑二级标准要求。 (5)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厂区内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