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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01 10:22 浏览次数:103
  • 类别: 化工设备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3-04 10:22
  • 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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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详情介绍

2023年12月29日,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三环路10号3号楼3楼301室。

规模:占地面积2628m2,建筑面积2628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年加工生产汽车五金配件60万件、模具500套。主要设备有锯床1台、数控机床26台、铣孔机4台、钻床6台、雕刻机3台、激光焊接机1台、研磨机2台、喷砂箱3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空压机2台等。

2、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三环路10号3号楼3楼301室(北纬″23°2'22.080",东经114°4'7.710"),是由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委托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并于2023年9月8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9790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生活污水、碱洗、喷砂、激光焊接工序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9790号),具体如下:

(一)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酸液喷淋废水、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碱雾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四)项目喷砂工序、激光焊接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五)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监测报告QFHJ 20231113012》)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川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14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B级限值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碱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碱雾均为未检出,满足广东省《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激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最大排放浓度为0.4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噪声,通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2~63dB(A),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3~54dB(A),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落实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中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研磨油、废油桶、废除油液、废碱液、废渣、废包装袋、含油金属碎屑及边角料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六、验收结论

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迁扩建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川越五金--自主验收报告表.pdf 9.7 MB ,
附件2: 川越五金—情况说明.pdf 497.6 KB ,
附件3: 川越五金--自主验收意见.pdf 1.2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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