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11: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5-8820112
通讯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四大联检二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唐山曹妃甸区通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热压铁块生产线提质提标项目 |
唐曹审批环表〔2024〕9号 |
2024.2.18 |
文件全文 |
2024.2.28 |
2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中厚板工程预处理线改造项目 |
唐曹审批环书〔2024〕3号 |
2024.2.18 |
文件全文 |
202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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