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洛舍镇杨树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①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1)排放。 ②纤维尘废气:纤维尘废气进入复合圆笼除尘机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约2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上浆烘干废气(不含木浆线):上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供热,最终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同烘干有机废气一同通过1根约2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④上浆烘干废气(含木浆线):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约2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⑤低氮燃气蒸汽热源机燃烧废气:低氮燃气蒸汽热源机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约25m高的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⑥印刷烘干废气:印刷烘干区域设置整体密闭收集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换热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约25m高的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3)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 4)噪声 (1)设备摆放: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各类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影响。 (2)技术防治: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震和减振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尽可能降低设备操作噪声。 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尽可能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运行;对某些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对车间墙壁进行降噪设计;车间安装隔声门窗。 (3)设备维护保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 (4)管理措施: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