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26142/202312-00033 | ||
|---|---|---|---|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 发布机构: | 繁昌区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
| 名 称: | 关于《芜湖新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物质燃料/碎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生效时间: | 有效 |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芜湖新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生物质燃料/碎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生物质燃料/碎料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建设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峨山创业园1号
建设单位: 芜湖新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伟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12.5-2023.12.12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峨山创业园1号,租赁安徽中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办公室,拟购置成型机、防尘撕碎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生物质燃料/碎料的生产规模。项目已于2022年11月21日取得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告知〔2022〕134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繁昌县清能沼气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粉碎废气经集气罩(带软帘)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粒、打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强化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滤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3-7864211
通讯地址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