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22 15:05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8283196 、0854-8238920
传真:0854-8283196 、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都匀市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罗甸县-边阳镇 |
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 |
贵州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边阳镇达上村,占地 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理坐标:106度38分48.540秒,25度 39分45.262秒,属于水泥制品制造。本项目购置工业用地建设 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46.22万元,占总投资9.2%。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会产生粉尘,采用喷淋洒水措施进行处 理,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迁建项目施工期废气主 要来源于设备安装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 及尾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安排专人定期 洒水、清扫地面,运输车辆采取低速行驶等措施,厂界扬尘排放 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521700-2022) 表 1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会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 托周边农户厕所处理。迁建项目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全部 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的三格化粪池腐熟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通过 选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 施,确保施工场界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标准要求。迁建项目施工现场尽量使用拼装 工艺,尽量杜绝在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装卸、搬 运材料、模板等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避开 休息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 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原有项目拆除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金属、木料、建 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其中废金属及木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 收利用;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周 边村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处置。迁建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 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废钢筋、废木料、包装纸箱等 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混凝土废碴、废砖头、废瓷砖(片)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2个水泥筒仓各筒仓配有1 套脉冲布袋除尘器, 颗 粒 物 处 理 达 到 《 水 泥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4915-2013) 表 1中限值要求后,通过仓顶排口排放;项目 2个粉煤灰筒仓各配有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处理达到《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表 1中限值要求后,通过仓顶排口排放。 (2)搅拌主机主楼内的搅拌及进料口设置在密闭车间内 配套喷淋洒水;砂石原料堆场设置半封闭的钢棚加盖防雨防尘,四周设置截排水沟防冲刷、防流失,同时对料场定期洒水抑尘进 行处置;运输车辆扬尘控制车速、定期洒水清洁,颗粒物达到《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表3中大气无组 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由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 用于生产;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 水、实验废水等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 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三格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肥、绿化,不外排。 (2)项目厂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沉淀池、化 粪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他区域均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各防渗区域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装载机等设备运 行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设备合理布局,通过设 置基础减振、隔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 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由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混凝土块沉淀物袋装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 除尘器集 尘通过袋装收集后回用于搅拌生产;废机油在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 间 ( 5m2),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 等要求建设,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 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K≤10-l?cm/s, 废机油经收集后暂 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运走处置,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等。严格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结合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巡查污染防治设施 装置运行情况,及时维护设备,日常加强环境安全管理,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 报批稿 |
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com/s/1QT14NVqBPdfzaCKS9-ZCkA?pwd=1234 提取码: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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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罗甸县赣黔建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com/s/1QT14NVqBPdfzaCKS9-ZCkA?pwd=1234 提取码: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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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8283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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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