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0MB28034566/2024-0519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文机关: | 开发区环保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119507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264006
项目名称: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销轴、油缸涂装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0号
建设单位:烟台永旭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烟台永旭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技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废气采用水帘式漆雾处理系统+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措施 。
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涉及生产水主要为水帘废水,水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渣,一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 21m3 /a,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3. 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且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部,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的特点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本项目对厂界及周边敏感点贡献值基本不增加,噪声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纸板、废铁制工装、漆渣、废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项目依托现有危废仓库,现有危险废物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等环保措施。危废仓库的具体做法如下:
①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如导流沟、收集槽;
③设施内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地面硬化且防腐防渗,地面无裂隙;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