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象山县环石浦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石浦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一期)】的澄清、修改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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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变更记录表.pdf
澄清公告2.7(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