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徽县嘉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徽县嘉陵镇砂石和建筑垃圾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徽县嘉陵镇砂石和建筑垃圾处置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徽县嘉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嘉陵镇嘉陵村中滩梁租用徽县光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土地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嘉陵镇嘉陵村中滩梁租用徽县光大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地理坐标为东经 106°11′55.25″,北纬 33°42′6.72″,总占地面积为 46666.67 ㎡,项目建设 1 条废砂石生产线,配套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环保设施等,年产生成品砂 13 万 t。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范总 13659396509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2024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