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口豫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2-0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周口豫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周口豫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736901207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3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豫鑫验收监测报告.pdf
03-豫鑫竣工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