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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1:40 浏览次数:130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2-06 11:40
  • 地区:辽宁 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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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详情介绍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1-26 至 2024-02-01
撰写单位: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灯塔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罗申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评分办法中现场实施方案变更为: 得5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再生资源处置利用方案变更为:得分为5分。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1日 10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现场开标。
7.投标保证金不必重复缴纳。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灯塔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9-858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 址: 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申
电 话: 04198583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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