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YZZ-CG-20240104)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一、 招标条件 本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投资与规划部[2023]第121号投资与规划通知书,对E23库房西 南角附属建筑物进行拆除。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 4302000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 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专职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上述提及人 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报名代表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在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 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 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 七、 其他 详见附件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地址: 株洲市石峰区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731-284642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谢南交源中施工和有 地 址: 号子楼11楼 联系人: 叶章丽 电话: 0731-28470821 电子邮件: 2522673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叶章丽. (签名) (盖章) 1302000001929 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委托, 按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要求,对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第二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拆除工程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 优选择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名称: 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拆除(第二次)。 二、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与规划部[2023]第121号投资与规划通知书, 对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进行拆除。 三、 拆除范围及施工要求: 1、 拆除内容: 对原九方铸造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进行拆除,具体内 容如下: 1.1、原九方铸造遗留厂房拆除,建筑面积约168m²,高度约13m,钢筋混凝 土排架结构,一层,建筑平面尺寸12.5mX13.5m。 1.2、原九方铸造遗留库房拆除,建筑面积约130m2,砖混结构,二层,平 面尺寸5.4mX12m。 1.3、原有辅房拆除,建筑面积约63m²,砌体结构、 .8m. 1.4、E22库房南边遗留混凝土柱拆除,共计2根 1.5、E22库房南边室外遗留吊车梁拆除,共8根。 1.6、拆除场地范围内的钢梯、水池、围护墙板、而篷等构 大 1.7、场地范围内及周边杂物(含废铁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1.8、拆除建筑面积合计约361m。 2、 拆除要求: 2.1、拆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保护措施,不得 对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损伤。 2.2、拆除作业只对地面以上建构筑物拆除,不得破除地面以下的设施与管 线。 2.3、拆除过程中,中标人应全封闭施工,并执行株洲市主管部门的现行有 关文件的规定,采取措施降噪、除尘,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4、拆除完毕后,场地清理平整,露出原有地面,垃圾外弃,废旧金属材 料由中标人自行处理,白中标人将现场全部垃圾清运干净,并外运至拆除区域 十公里范围以外,中标人自找卸渣区。垃圾弃渣场地需符合国家、省、市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并办理有关手续。 2.3、投标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情况,并进行现场勘查,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前需提交经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的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2.4、拆除范围内的树木均不得砍伐,并应予以保护。 2.5、拆除施工前必须进行管线交底,并在确认断水,断电,断气后方可进 行施工。 四、 工期要求: E23库房西南角附属建筑物的拆除施工周期预计为2024年3月10日至2024 年3月30日,施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工程开工报 审表为准。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精恋 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青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 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专职 22009001920 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上述提及人 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 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宏源中柱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邮件方式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报 名时提供的邮箱下载/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邮箱相关 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 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2月 26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开标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 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bulletin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市石峰区 联系人: 陈女士 电 话: 0731-28464246 口 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辉指广场写字楼11楼 3020000019 联系人: 叶女士、李女士 另 彭 邮 . 6000001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