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GCYGTGGZHG240131105570
委托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
发布时间:2024-01-31
截止时间:2024-02-07
朝阳钢铁炼铁厂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钢铁炼铁厂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AGCYGTGGZHG240131105570)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朝阳钢铁炼铁厂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协议要求,为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乙方负责破碎装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公开附件《朝阳钢铁炼铁厂烧结机头电除尘器改造技术协议》
2、其他要求:详见附件要求,同时需满足朝阳钢铁安全、防火、环保等相关要求。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需提供近5年起“265㎡烧结机及以上规模电除尘EPC总承包业绩(需附竣工合格证明及对应发票证明-有部分发票也认定为合格);合同签订时间由2018年1月1日开始至今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联合体认定不合格)。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详细投标预算,并明确设计、设备及施工费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技术协议中所描述的品牌、生产厂家均为准确说明对应标的物的技术规格,视为“或相当于”、“或高于”。
3、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1日14时11分至2024年0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机关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邵卫军 |
联系人: |
陈景利 |
电话: |
15842175800 |
电话: |
6736651 |
2024年0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