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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2024年1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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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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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033667 传真:0572-2033667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东尼路1212号116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储能电池箱体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康泰西路288号(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浙江米皇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鉴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良好市场前景,浙江米皇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租用浙江米皇羊绒股份有限公司闲置车间12000平方米,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康泰西路288号(以下简称泰康西路厂区),购置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双工位机器人、CTM自动焊接机、气密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储能电池箱的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新增销售收入9亿元,新增利润1.08亿元,税收43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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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金属粉尘:金属粉尘由于比重较大,沉降速度较快,基本在设备附近自然沉降下来。 焊接烟气:经焊接设施自带的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浙江金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检测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损耗,不对外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定期添加损耗。 (3)噪声 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屑和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作为现有项目熔铸原料使用;含油金属屑:收集后作为金属冶炼原料出售;废焊丝和焊渣、废纸箱: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清洗废液、废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桶和废塑料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