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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09:38 浏览次数:124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2-04 09:38
  • 地区: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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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 详情介绍
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01-31 08:53:16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原出口加工区围网内,用地面积15436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见附件4),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工信备[2023]A060086号)的备案证明。主要从事废玻璃回收利用及石英砂生产加工,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12000万元的1.67%,本项目新增职工48人,均不住厂。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秀芬 电话:13600837958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现状结论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良好。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废玻璃回收利用及石英砂生产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1月06日通过了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编号:闽工信备[2023]A060086号),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福建遵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玻璃11万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2万只。项目占地总面积15436平方米,建筑面积16331.36平方米。根据福清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函(融规地[2023]第129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从事石英砂生产加工,与项目用地性质不冲突。

项目所在位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原出口加工区围网内,项目从事废玻璃回收利用及产品生产,其建设符合福州江阴港城规划空间布局结构及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且项目所处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质量良好,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场地选址选择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汇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福州新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水排放接纳协议中的相关要求后,排入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收集后,由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二级标准;石英砂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二级标准;坩埚生产线和回收加工玻璃生产含尘废气通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行动,搞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表1。

七、总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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