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恒翔佳硅藻泥、涂料、腻子粉、制砂、制粉、石头破碎加工项目(二期)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恒翔佳硅藻泥、涂料、腻子粉、制砂、制粉、石头破碎加工项目(二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7600976
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邮编:571900
| 项目名称: | 恒翔佳硅藻泥、涂料、腻子粉、制砂、制粉、石头破碎加工项目(二期) |
| 建设单位: | 海南恒翔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海南省澄迈县海南老城科技新城金马大道北延线西侧与南一环路北侧交叉处 |
| 环评单位: | 海南中特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澄迈县海南老城科技新城金马大道北延线西侧与南一环路北侧交叉处,租用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南地块的两宗地,面积约77998.3㎡。北侧地块1主要新建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和包装袋(桶)仓库,拟设1条2万t/a硅藻泥生产线,1条3万t/a涂料生产线,1条3万t/a腻子粉生产线和1条19万t/a普通砂浆(防水砂浆、砌筑砂浆等)干粉生产线(1#);南侧地块2主要新建生产车间、原料、成品袋装仓库和办公楼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拟设2条普通砂浆(防水砂浆、砌筑砂浆等)干粉生产线(2#、3#,38万t/a)。依托现有一期项目实验室、员工食堂、油烟净化器、隔油池、危废暂存间,拟设集气罩、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排气筒、喷淋装置、雨污分流、收集池、沉淀池、三级化粪池、建筑隔声、减振缓冲基础、垃圾桶、苫布、喷淋装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总投资为26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恒翔佳硅藻泥、涂料、腻子粉、制砂、制粉、石头破碎加工项目(二期)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规划,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类别,因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我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海南省“三区三线”要求。根据《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以下简称《规划》),项目位于临港服务区的二类工业用地。为加快园区项目开工建设,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原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工委研究同意该项目落户。老城科技新城管委会应跟踪落实好《规划》的产业发展定位和功能分区布局管控。项目符合我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有组织废气 1)破碎、制砂、制粉、筛分工序产生粉尘经过(集气装置+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筒仓粉尘:筒仓仓顶粉尘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3)混合搅拌粉尘: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4)成品仓粉尘:成品仓仓顶粉尘经过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5)涂料、硅藻泥物料混合搅拌废气:本项目在混合、搅拌工序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处理后经过27m排气筒排放。 6)腻子粉生产工序粉尘:本项目在腻子粉混合、搅拌工序产尘处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生产工序等产生的粉尘及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掉落车间内,生产车间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车间粉尘定期清扫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于大气环境;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均对轮胎及底盘进行清洗,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可有效防止车辆运输扬尘产生;机动车尾气产生量较小,柴油铲车废气在封闭车间内工作,废气经过厂区绿化吸附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15min前初期雨水经厂区四周雨水管网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道路洒水抑尘,15min后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涂料、硅藻泥产品生产,项目沉淀池进行硬化防渗。本项目办公室宿舍楼职工生活污水经新增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南一环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高噪声源,合理布局,设备均放置室内,设置隔声墙,均采用减震措施;进出项目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袋由厂家回收,不外排:废铁统一收集外售;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人工清掏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给附近砖厂;设备维修养护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抹布依托现有一期项目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海口万拓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现有一期项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无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根据《2022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澄迈县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μg/m3、8μg/m3、23μg/m3和13μg/m3;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8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18μg/m3。澄迈县优良天数比例介于96.0%~100%之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所在区域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本项目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距离项目770m处为澄迈湾,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2年下半年重点园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第10期),2022年下半年海南省重点工业园区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
| 环境风险控制: | 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项目采取有效的预防、应急措施,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并从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落实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泄漏的油类物质等控制在围堰内。建设单位应按要求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保证应急响应系统在事故状态下立即启动,加强管理,同时定期检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可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