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山东省新壹城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祥县再生资源绿色综合分拣中心及两网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25
|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4-00337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山东省新壹城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祥县再生资源绿色综合分拣中心及两网融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6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272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嘉祥县再生资源绿色综合分拣中心及两网融合项目 |
山东省新壹城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嘉祥县万张街道办事处康庄村西500米(港澳工业园西邻) |
济环报告表(嘉祥)〔2024〕4号 |
2024.1.25 |
济环报告表(嘉祥)〔2024〕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