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贺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专家审查及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审查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该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用地面积:35725.16平方米;
(二)建筑物总占地面积:15602.83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15602.83平方米(注:计容建筑面积30948.55平方米);
(四)建筑密度:43.67%;
(五)容积率:0.87;
(六)绿地面积:1490.86平方米;
(七)绿地率:4.17%;
(八)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156个(其中新能源汽车停车位32个,无障碍车位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5个;
(九)场地标高、建筑具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完善道路、给水、排污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不得任意挪动建筑位置超越用地红线建设。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四)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3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计和批复到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五)本方案须严格执行《贺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贺发改能源发〔2020〕44号)文件精神,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六)该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一经批复,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该项目各项规划指标,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七)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特此批复。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