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2日我局拟对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新建模铸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阳光中学东侧,花园街3号
电话:0452-6865117邮编:1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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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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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新建模铸产线改造项目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的现有车间内 |
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一炼钢厂的现有车间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在一炼钢厂的现有车间内,新增1条年产6×104t/a钢锭的模铸产线;同步将现有钢包冷修位迁移至精炼跨东侧;同步在浇注跨与过度跨之间的2D列厂房立柱202号-203号柱间增建2层员工值班间,在203号-205号柱间增建1层员工值班间。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车间,不新增供暖面积;本项目冬季生产厂房不需供暖,办公区供暖由电厂集中提供,其余部分由厂区内现有2座热源站提供。总投资1149.50万元,环保投资37.44万元。 |
1、废气: (1)环境影响:废气。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产尘工序设置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依托现有TA030袋式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布置洒水降尘设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新增排气筒,依托现有排气筒。依托的现有DA047排放口为电炉老除尘排放口,排气筒高35m。 2、噪声: (1)环境影响:设备将产生一定的噪声。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软连接或基础减震措施,大功率设备设置在独立的隔声间中。 3、固体废物: (1)环境影响:除尘灰、残钢、注余渣、废耐火材料。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除尘灰统一由现有吸排车吸走,排入烧结工序回用;钢包浇注等过程产生的汤道残钢、注余渣、钢锭废品等,交由黑龙江建龙北满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综合利用;钢锭模/中注管/小底盘等冷却清理过程产生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供应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4、废水: (1)环境影响:无。 (2)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全部在钢包砌筑等加工过程中形成水蒸气损耗,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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